应客户要求定制“光头强”蛋糕 烘焙店被认定侵权,赔了4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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烘焙店被认定侵权,赔了4万元(副题)
扬子晚报/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
卡通动漫形象深受小朋友的喜爱,越来越多的烘焙店顺应儿童蛋糕市场需求,开发了带有不同卡通造型的蛋糕,也会根据顾客提供的图片进行私人定制,但这样做可能“惹祸上身”……2020年12月,无锡市滨湖区的一家烘焙坊根据顾客发来的图片,制作了一款8寸生日蛋糕,上面插有“光头强”“熊大”“熊二”“蹦蹦”“吉吉”等卡通玩偶六个。深圳某动漫公司认为,该烘焙坊销售的蛋糕使用的卡通玩偶,侵犯其“熊出没”系列美术作品著作权,诉至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,要求判决烘焙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4万元。
烘焙坊得知被诉后辩称,顾客购买生日蛋糕通常有个性化的需求,其根据客人的来图私人定制蛋糕,涉案中制作的蛋糕,是原告动漫公司派人来店里时指定的样式,蛋糕上插的小玩偶是其从淘宝购入,其主业是做蛋糕,并未从卡通玩偶中获利。
庭前调解中,法院将公证人员封存的蛋糕上的玩偶摆件与动漫公司享有著作权的“熊出没”系列美术作品进行比对,认为:烘焙坊销售的蛋糕上用于装饰的卡通玩偶形象与涉案“光头强”“熊大”“熊二”“蹦蹦”“吉吉”等美术作品在整体形象、服饰造型、体态特征、色彩组合、线条勾画等方面均基本相同,系对上述美术作品的模仿与抄袭,与上述美术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,烘焙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上述玩偶摆件,构成侵权。
法院认为,被告烘焙坊虽提供淘宝订单,仅能证明该玩偶摆件的客观来源,而非能证明合法来源。另外,根据玩偶摆件的购入价格,明显低于市场价,烘焙坊未询问淘宝商家是否获得合法授权而仍以较低价格购入,可以认定其并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,不能免于承担侵权赔偿责任。
经法院释明,烘焙坊意识到行为构成侵权,在法院主持下,烘焙坊停止侵权并愿意支付动漫公司赔偿款以了结纠纷。
来图定制的蛋糕中,如涉及到有著作权的卡通动漫形象,则烘焙店需要谨慎处理再私人定制。一种方式是,烘焙店可尝试与著作权人联系,取得权利人的授权后再使用。另一种方式是,烘焙店应仔细审查购买的卡通摆件的商品来源,是否是正版玩偶,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,避免卷入侵权纠纷。